新京报快讯(记者 李栋)新京报记者今天(10月24日)了解到,安徽省食药监局官网近期通报了对此前三只松鼠开心果霉菌超标的核查处置结果,官方调查称三只松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予以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2505.89元,并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8月15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公布,三只松鼠于2017年1月22日生产的开心果(225g/袋)被检出霉菌不合格,其检出值为70 CFU/g,超出国家标准1.8倍。对此,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国抽不合格报告后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三只松鼠共生产不合格产品115袋,约26公斤,已经全部销售出库。随后,三只松鼠暂停生产,并召回不合格产品27袋,并由执法人员对召回产品进行了封存扣押。
值得注意的是,三只松鼠在当时回应称极可能是在产品出厂后因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引起霉菌滋生,导致流通环节抽取样品不合格。而根据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调查结果,三只松鼠是“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食品生产者采购原料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三只松鼠未向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产品出现霉菌超标的原因,极有可能是出在原料环节,没有对供应商提供的原料进行质量把关。
对此,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三只松鼠做出了《(芜)食药监食罚〔2017〕8号》行政处罚,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2505.89元、罚款50000元。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在通告中称,已经责令三只松鼠进行整改,该公司将加强对开心果产品原料和成品的自检,把好原料进货关,加强原料库成品库等库房储存温湿度管理,加强产品运输管理,增加霉菌出厂检验项目,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属地监管部门已对企业进行现场复查,复查合格,并对产品的不合格项目进行了跟踪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