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时报网消息,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股票配资公司万毓投资张平、孙忠泽在2016年11月10日至28日期间操纵“柘中股份”的行为进行处罚,决定对张平、孙忠泽没收违法所得6618.99万元,并处以1.99亿元罚款,其中,对张平没收违法所得5295.19万元,并处以1.59亿元罚款,对孙忠泽没收违法所得1323.8万元,并处以3971.4万元罚款。
编辑 杨利
原标题:证监会对张平、孙忠泽操纵柘中股份罚没逾2.6亿元
据证券时报网消息,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股票配资公司万毓投资张平、孙忠泽在2016年11月10日至28日期间操纵“柘中股份”的行为进行处罚,决定对张平、孙忠泽没收违法所得6618.99万元,并处以1.99亿元罚款,其中,对张平没收违法所得5295.19万元,并处以1.59亿元罚款,对孙忠泽没收违法所得1323.8万元,并处以3971.4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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