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马婧)11月21日,记者从酷派相关人士处获悉,酷派与锤子科技在2016年8月15日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宇龙向锤子销售两种存储器,货值总价2176万左右,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同月26日,锤子提走全部货物。2017年6月,锤子支付了一部分货款,尚余450万左右,至今没有支付。宇龙在2018年7月致函锤子,多次沟通没有回复,才于10月诉诸法律。
昨天,记者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平台获悉,东莞宇龙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于上个月向深圳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昨日晚间,锤子科技CEO罗永浩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锤子和宇龙的确存在合同关系,当时双方也曾有协议,以联合推广宣传的方式抵扣一部分款项。由于宇龙当时负责这件事的几位人员陆续离职,以及期间锤子科技法务部人事变动,导致这件事被耽搁了。锤子科技正在和宇龙协商解决,会妥善处理。
新京报记者 马婧 编辑 王宇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