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赵毅波)在收购失败之后,川商新秀泰合申请解除查封另一川商大佬刘沧龙资产,目前已经获法院批准。

  2月7日,刘沧龙旗下上市公司宏达股份公告称,泰合集团于1 月 31 日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并申请解除对刘沧龙相关财产的查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 解除对刘沧龙分别持有的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30.38%(出资额 37975 万元)的股权、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 42%(出资额 10500 万元)的股权的冻结。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2月7日,新京报记者在裁判文书网看到的一份《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刘沧龙股权转让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显示,申请人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因与刘沧龙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于2017年9月18日向四川省高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在48475万元范围内持有的股权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四川省高院裁定,在48475万元范围内将被申请人刘沧龙分别持有的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30.38%(出资额37975万元)的股权、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42%(出资额10500万元)的股权予以冻结。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对于泰合和宏达两方而言,9月18日非同寻常,是泰合对宏达收购正式公布的时间。

  9月18日晚,宏达股份公布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泰合集团拟共斥43亿元实现对宏达股份的控股,其中18亿元为收购直接支付交易对方的股权转让价款,另外再向宏达实业增资25亿元用于解决相关诉讼问题。交易完成后,宏达集团和宏达股份均划归泰合旗下。

  宏达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刘沧龙,系宏达集团创始人、董事会主席。刘沧龙曾在2003年和2008年两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2013年,刘沧龙任全国政协委员。刘沧龙是已被执行死刑的四川黑老大刘汉的堂兄,2013年刘汉案发后,刘沧龙和他的宏达产业帝国频传风波。

  经历过一系列波折之后,刘沧龙出售宏达、泰合金额收购的计划在日前突然宣告失败。

  1月30日晚,宏达股份公告称,因情况变化,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此前签订的关于泰合集团收购宏达集团和宏达实业的相关协议。

  宏达股份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宏达实业,实际控制人仍为刘沧龙。

  截至2月7日收盘,宏达股份报4.42元,上涨0.23%,最新市值89.8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