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漫画/高俊夫
■ 公司股事
像*ST贤成这样几乎成为无底洞的上市公司,本应立即退市,以防止企业债务无底洞对股市产生巨大财富吞没效应。
上周,已宣布破产重整的*ST贤成爆出牵涉巨量债务,截至8月20日*ST贤成债权申报结束日,共计131家债权人累计申报了129.29亿元债权。
*ST贤成这么多债务是怎么形成的呢,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控股股东,黄贤优是*ST贤成最终实际控制人,据称“黄贤优他们到处借钱,给的月息大部分是7分,多的是两毛多;另外,拿到项目后,生产不顾,就立马开始想方设法借银行钱、搞担保。”
上市公司掌握了资金等资源,黄贤优通过关联交易、让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为黄本人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让上市公司直接借款供黄使用等手法,掏空上市公司。比如2012年12月,*ST贤成承认2011年年末完成的15亿元募资中,5亿元被实际控制人以预付工程款的方式私下拿走。
从这个案例,笔者认为有几点启示:
首先,上市公司金字招牌被滥用。企业一旦上市就立马光鲜亮丽,上市成为实力象征——当然,它也确实拥有再融资等诸多特权。这意味着即使公司不行了,上市公司也是“不死鸟”、有卖壳后手,这使得人们很少担心上市公司会赖账。因此,上市公司这块金字招牌在现实中“溢价”过高。
其次,对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掏空上市公司追究责任还不到位。《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黄贤优等通过关联交易等腾挪举措,将上市公司掌握的资源掏空据为己有,上市公司由此成为一个空壳,但当前有关各方的关注点似乎放在如何重整企业上面。
即便重整成功、企业免于破产清算,并且让重组方进入,保留上市地位,由此债权人、重组方、原股东都可以达到比直接破产更好的结果,不过目前的债权人可能要放弃大部分债权、只能收回一小部分利益;而股东获得的利益、也是以股市承担各种隐性成本为代价。相反,如果能将实际控制人侵占的利益追讨回来,即使上市公司破产清算、终止上市,债权人也可追讨回更多损失。而且显然后者对市场的正面意义更为重大。
其三,退市制度缺乏刚性约束。像*ST贤成这样几乎成为无底洞的上市公司,本应立即退市,以防止企业债务无底洞对股市产生巨大财富吞没效应。但当前*ST贤成却不会碰及终止上市红线,即便2012年沪深交易所出台新的退市制度中,其中引入了净资产为负的退市规则——即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数的,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两年如此暂停上市、连续三年如此才终止上市。这样的规定,让问题缠身或非常严重的公司,也能保持上市地位,可见目前的退市更多只是具备“概念”而已。
□熊锦秋
(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