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党委书记曾存在2017年11月离任后,官方一直没有发布其相关消息。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张正荣贪污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张正荣为谋取职务晋升,在中秋节期间先后10次送给时任喀什地委委员、喀什市委书记、喀什地委书记曾存现金90万元。


据判决书显示,张正荣1962年4月1日出生,汉族,山东省即墨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系哈密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他曾任轮台县委书记,喀什地委委员、组织部长,喀什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住库尔勒市。2018年3月11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留置,同年8月4日被逮捕,后羁押于克拉玛依市看守所。


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张正荣涉嫌受贿、行贿两宗罪。今年4月29日,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宣判。


关于受贿罪,检方指控,2001年春节至2017年4月期间,张正荣利用担任巴州焉耆县副县长、轮台县委书记、喀什地委委员、组织部长、喀什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哈密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新疆中亚世纪油田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纪某等68名企业老板、国家公职人员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索取上述人员现金1651.4663万元人民币,5000欧元、10000美元,房产10套,价值706.5277万元,以上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370.786万元。


张正荣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定性无异议。对受贿犯罪事实的部分数额提出辩解,认为已退还行贿人的现金、房产不应计入犯罪总额。


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最终认定,张正荣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345.786万元,比检方指控金额减少了25万元。


关于行贿罪,检方指控,在中秋节期间,张正荣为谋取职务晋升,先后10次送给时任喀什地委委员、喀什市委书记、喀什地委书记曾某2现金90万元。


记者注意到,曾某2即为在喀什地区工作了29年的曾存。


克拉玛依市中院认定了该项犯罪事实,认定的主要证据有张正荣的供述和辩解、证人曾存的证言、曾存常住人口信息、干部履历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


今年4月29日,克拉玛依市中院作出判决,张正荣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18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190万元。


记者注意到,作为行贿对象,判决书中一般会注明“另案处理”等信息,但《张正荣贪污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中并未注明对曾存的处理结果。


出生于1965年的曾存是四川广安人,从1985年参加工作开始,先后在喀什地区畜牧局、泽普县等地任职,2006年任喀什市委书记,次年进入喀什地委任委员。


资料图


2011年,曾存任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党委书记,2013年任喀什地委书记,在喀什地区工作了29年。


喀什与阿富汗、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多国接壤,两千多年来一直被视为中国南疆重镇。在任喀什地委书记的三年多里,因喀什连续爆发多起暴恐事件,曾存备受关注。他曾说,“作为一个地委书记来讲,我上下班一个人、上街一个人,我从来没感觉有什么害怕。”


2016年12月,曾存调任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常委、书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任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在当时的喀什地区干部大会上,曾存表示,任职喀什地委书记时,自己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推动各项工作新发展,为履行好责任、完成好使命战斗不息、奋斗不止。当时,张正荣作为地委领导也参加了会议。


曾存还是十九大代表。十九大结束后,2017年10月底,他曾赴基层宣讲十九大精神。


2017年11月的报道显示,曾存已不再担任伊犁州党委书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此后,官方一直没有披露曾存的新去向。 


曾存简历


曾存,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四川广安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入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自治区党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毕业)。


1983.09-1985.08新疆喀什农机校农机化专业学习


1985.08-1990.0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其间:1986年10月-1990年9月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


1990.09-1991.0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附县体改办副主任

1991.08-1996.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委办公室副科级、正科级、副县级秘书

1996.10-1998.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畜牧处党组成员、副处长

1998.02-2000.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畜牧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000.12-2006.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委书记(其间:2001年9月-2003年7月在自治区党校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学习)

2006.11-2007.0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委书记

2007.03-2010.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委委员、喀什市委书记

2010.12-2011.0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委委员、喀什市委书记、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1.07-2011.0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党委书记

2011.08-2013.0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党委书记、人大党组书记

2013.03—2016.12 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委委员、书记


2016.12任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常委、书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任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7年11月报道显示已不再担任上述职务。


新京报记者 何强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