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今日上午,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专题解读中办国办近日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陈锡文介绍,方案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5大领域提出了26项重大举措。
记者注意到,在涉及农村及农业人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方面,《方案》明确提出,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在农村社会保障方面,《方案》提出,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统筹发展。
在劳动就业方面,《方案》提出,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其中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强调必须“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原则,突出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把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未来,随着户籍改革的推进,全国范围内进城落户的农民工都有望享受城镇社保。
陈锡文介绍,《方案》起草的过程,也是起草五中全会《建议》中关于农村改革发展政策部署的过程。因此《方案》的起草实际上是遵循中央关于如何来实现到2020年建成全面小康的目标,从改革的角度来进行农村改革的综合设计。